【编者按】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北京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以及北京市检察院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下简称“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双一流”建设为目标,坚持“三首”标准定位,不断完善机制建设,科学统筹办案力量,积极争取内外支持,有力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深入开展。
图为“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精品案件终评现场
为推进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深入开展,日前,北京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根据高检院及市检察院相关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17年全市“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精品案件评选,经过初评和终评,最终评选出3件精品案件和3件优秀案件。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小芹出席终评活动并讲话。终评活动还邀请到了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监督部主任王新环,高检院侦查监督厅立案监督处处长张建忠,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光权,市公安局、食药局、环保局相关领导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院部门负责人等13位嘉宾担任评委。
精品案件
1
张立志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承办单位:朝阳院
2
天龙鑫桥铝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承办单位:房山院
3
何超销售假药案
承办单位:海淀院
优秀案件
1
李红福销售假药案
承办单位:延庆院
2
张振海、丁继荣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承办单位:西城院
3
崔春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承办单位:二分院
终评活动中,入围案件的承办单位根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汇报展示,评委根据评选要求和展示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公布评选结果。在场评委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图为部分嘉宾进行点评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小芹讲话
朱小芹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食品药品安全与环境资源都和人民生活质量息息相关,都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全市各级侦查监督部门要紧密关注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进一步落实高检院和市检察院的要求部署,充分吸收各位评委的指导意见,努力学习获奖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推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向前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和谐宜居的国际一流之都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在终评活动中,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介绍了2017年全市“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全市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两个专项”涉嫌犯罪案件182件229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81件94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01件135人;经建议后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201件250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85件98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16件152人;监督行政移送后公安机关已立案169件211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81件88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88件123人。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市三级检察院同时成立“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导、协调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加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通知》等文件,采取每季度在首都检察网通报办案数据等措施,持续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不断扩大“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的影响力。
积极主动作为,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线索统管制度,确立了市院为主导、分院为纽带、区院为基础的“线索统管、三级联动”工作模式。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增设“两法衔接”模块,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牵头制定《北京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细则》,明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的动态监控和全过程监督、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卷宗要供检察机关查阅。
坚持多措并举,确保精确打击。北京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对案件定性、证据把握的优势,建立对行政执法单位查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的提前介入机制。集中优势资源,积极联系市食药局、环保局等单位,争取公安大学等专业机构的学术指导,修订食药领域“两法衔接”证据移送、衔接标准,进一步提升工作的可操行和有效性。以市公安局成立环境食品药品旅游安全保卫总队为契机,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打击破环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合力;由市检察院对建议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后续情况进行跟踪,对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活动以及后续逮捕、起诉、判决情况进行通报。